2012年3月12日

●不當取得客戶個資 3公司遭罰


/魏妤庭
 
金管會昨(8)日公布,
遠雄人壽未經當事人同意,從萬榮保經及第一保經蒐集個資進行電話行銷,共處3家公司或公司負責人130萬元罰鍰,並令遠雄人壽停止電話行銷業務1個月。
 
金管會表示,第一保經與萬榮保經為關係企業,民眾向第一保經購買保單,而遠雄人壽透過與萬榮保經業務合作,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,取得萬榮及第一保經的客戶個資。
 
金管會表示,根據保險法、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,處以萬榮、第一保經各60萬元罰鍰,遠雄人壽除了負責人處以10萬元罰鍰外,同時停止該公司電話行銷業務1個月。
 
2012-03-09,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】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