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0日

●不實話術招攬 永達副總判詐欺



/葉惠娟
 
銷售保單採用不實話術,小心刑責上身。
民國90年起,永達保經業務副總葉明達帶領的南區阿舍團隊,以保險公司的優惠存款等不實話術銷售複利增額終身壽險,爆發銷售糾紛,由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,高雄地院於上月23日判決葉明達等5人詐欺罪定讞,最高處26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還可上訴。
 
判決書指出,業務員在銷售時向消費者宣稱,金控法馬上就要通過,保險公司將可承做存款業務,並將保險商品包裝成優惠存款,表示每年可享3%固定利率,利息高、不課稅還送保險。保戶繳費滿1年後,第2年起可以隨時提領,且貸款利息只有2.9%,即使不還款,還是可以賺到利差。

法官認為,從相關證據顯示,葉明達等5人皆已違犯刑法第3392項詐欺得利罪。再者,5名被告身為保險經紀人,竟然沒有在執行業務時盡善良管理人責任,維護被保險人利益,並就洽訂的保險商品主要內容與重要權利義務,向被保險人善盡專業說明及充份揭露相關資訊,因此分別判決葉明達等5人半年到26個月不等的刑期。
 
2012-03-08,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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