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魏妤庭
金管會昨(8)日表示,明(101)年1月1日起,
金管會昨日預告修改「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」及「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」。 除了拉高住宅地震險的保額之外, 同時調整危險分散機制的分攤限額。
地震險危險分散機制可分為二層,據金管會規劃, 由國內產險業者組成的第一層共保組織,承擔限額由28億修正為3 0億元,第二層地震保險基金的承擔限額則由672億下修至670 億元。
金管會表示,明年住宅地震險的保額調整後,一年保費仍維持1, 350元不變。
【2011-11-09,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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